公司党委与资产经营单位和子公司签订《党风廉政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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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02-24 浏览:766 投稿:null 文作者:纪委办 唐世莲 文作者二: 文作者三: 图作者:纪委办 唐世莲 图作者二: 图作者三:
    2月23日,公司党委与6家资产经营单位和4家子公司及天盛公司签订了《党风廉政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责任书》,要求他们严格执行公司《党风廉政责任制实施办法》和《中高级管理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的规定。6家资产经营单位分别是:机械厂、云天化中学、幼儿园、云天宾馆、物管中心、成都商贸中心。4家子公司分别是: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云南天盟农资连锁有限公司、昭通天合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国际复合材料公司。
    公司《党风廉政责任制实施办法》不仅规定了党风廉政责任内容,还规定了各单位要将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进行分解,层层落实以及党风廉政的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内容。《中高级管理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则明确提出了廉洁从业的要求和不准从事的行为和事项以及相关的实施与监督及违反该规定受到的处理等内容。单位和领导人员若违反《党风廉政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责任书》中的规定,受到的处理有: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直至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还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次责任书的签订,一是可以督促各资产经营单位和子公司依法办事,严格按规定进行管理和经营;二是可以对各资产经营单位和子公司领导人员的从业行为进行约束,从而促进公司廉政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