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了2023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我查阅了前两年的数据,对比来看,三年的省部级被查处人数差不多,2021年36人,2022年53人,去年49人。厅局级人数,2021年为3024人,2022年2450人,去年3144人。放大到全国范围,这个变化不算大。值得关注的是在“四种形态”应用上,第一种形态2021年为70%,2022年为67%,去年为63.8%,而同比,第二种形态呈明显上升趋势,从2021年的23.2%,2022年26%,去年到了28.6%,接近三成。这说明什么呢?说明在贯彻“越往后越严”的主基调方面,是动了真格的。
另外一个值得注意的情况是,2023年还通报了受贿行贿查处数量,立案1.7万人,移送3389人。这是中央反复强调受贿行贿问题一起查以来,公布的具体数字。而在2022年、2021年是没有这个数据的。看来啊,严厉惩治受贿问题,必须把行贿问题一起查,因为,受贿和行贿,本身就是一个问题的两个主体,缺少任何一个,贿赂问题都不能成立。
最后,简单总结一下今天的关键词句:越往后越严、受贿行贿一起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