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身边发生了安全事故后,多数人会问:“你得到了什么?”,得到的回答当然也没有什么新意“我得到了教训”。其实,这句话是多么的苍白无力,就像是我们在外面碰到了老熟人,用我们中国人的习惯问“你吃饭了吗?”,或者我们和朋友分开时说“有空到家里面玩”一样,都是些所谓的客套话,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意义。人家有没有吃饭,不关你什么事,就算是真的没有吃,你是否有请她的意愿?分别时,你连家住哪里都不告诉人家,人家怎么来玩?在我们身边,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有可能发生这样不着边际的对白。但是,由于历史传统、民族习惯等影响,我们不得不说一些自欺欺人的话。同样,“我得到了教训”如出一辙的说明了一个问题。我觉得,我们从事故中得到了什么样的教训、应该怎样去反思,这才是我们应该深刻探究的,而不是泛泛地说“教训”二字了之。
首先,我们要从管理者的角度去分析。事故的背后,往往会隐藏一些人们容易被忽略的东西,不同阶层、不同行业、不同岗位对一件事情的判断、分析、结论也有所不同。关键是,因为自身的技能达不到要求而关联到安全意识不到位?还是团队合作精神没有能够得到充分体现导致事故的发生?是环境因素造成的不可避免事故?还是他人埋下了安全隐患?……不能一发生事故就是定性为“违章”,把管理者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而违章的后续就是要负全责或者主要责任。就像交通事故中的保险条款一样,只要你属于违章,保险公司就免赔,我相信,百分之九十五的交通事故都属于违章造成的,保险公司赌的就是那百分之五的几率,是不是有些霸王条款的影子?这还得从管理本身找原因。任何人都不想在工作中发生安全事故,因为我们现有的工作是绝大多数人赖以生存的手段,特别是我们生产性企业员工。管理者的首要任务就是制定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然后督促员工更好地执行。而在执行中,总是良莠不齐、有好有差的,那种认为:“只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就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只要是事故就绝对能避免”的观点,我本人是有一定异议的。
其次,从管理体制的角度去思考。管理制度本身就是条文性的非常教条的东西,其功能是最大限度的规范人们的行为,是管理者为了达到预期目标而特别制定的行为规范,制度本身不可能避免事故的发生。任何人都不想发生事故,因为受害人不仅肉体上受到痛苦,还在精神上受到折磨,双重压力任何人都不愿意背负的。不是发生了事故就一定违章,而是任何事故都会有偶然性,不能一味强调“事故可以避免”。管理者认为,只要存在不规范的日常行为,事故就必然发生,只是时间早迟的问题,这点应该很多人都能接受。当然,我并不是淡化事故的性质,更不是纵容事故的发生,不想推卸应该承担的任何责任,而是认为:发生后事故的原因分析应该客观些、辩证些。这里举两个例子:第一,我们一辈子都要吃饭,况且每天都要吃几顿饭,按理来说吃饭就是“家常便饭”不存在任何瑕疵,可是事与愿违,人人都有吃东西时被咬破舌头、咬破嘴皮的经历,你说这是和你自己吃饭的技术没有到家有关系吗?还是你根本就不适合吃饭、吃东西?很显然,这样的结论是不能让人接受的。另一个是,我们走了一辈子的路,难免会跌倒,所以有“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的名言。对于跌倒以后的事故分析,属于技术问题还是存在一定的偶然性,我选择后者。
最后,从事故责任人的角度去感受。“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把家回”这是我们每个员工的心声,同时也是家人的心愿。为了达到这一个目标,首先要从我做起;其次靠大家;最后靠制度。事故中的受害者所得到的就是不再犯同样的错误、不再发生同样的伤害、我为什么会受到这样的惩罚、以后我该如何做等等的反思。旁人也该相信,没有人愿意用自己的血和泪去惩罚和你不相干的人。我们在大力推行“以人为本”理念的前提下,不要忘了关注“弱势群体”,万事都有一个辩证的过程,在提倡与事故绕道而行的同时,尽量去抚慰那些受伤的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