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二年前,有一个女孩子,历经波折,终于嫁给了自己相恋了多年的男友。可是就在婚礼的那天早晨,那个准新郎却卷带了收来的礼金,跟另外一个女人私奔了!可怜的新娘抱着替自己送嫁的好友哭的几乎晕厥过去:“多年了,从十八岁不到到现在,她整整爱了他四年!四年来,她为他省吃俭用,她能给的,什么都给他了,包括堕了那么多次胎!四年,就算抗日战争也该去了一半了,可是他却在这一天跟别人跑了!” 一场原本应该热闹喜庆的婚礼,却以这场凄凉的闹剧收场。没有人知道那个女子是如何舔好自己的伤口,继续生活下去的。
三年后,她嫁了一个离家好远、大她十多岁的男人,日子过的还算平静。可是,就在她婚后两年左右,她的初恋男友再度出现,痛哭流涕地向她忏悔,请求重归于好。说什么当初只是看中了那个女人背后的权势,只是为了日后的前途,想让她过上更好的生活.鬼迷心窍的女孩一时心软,竟然重新投入了他的怀抱,却在一次幽会中被自己的丈夫发现。一场风雨后,女孩儿在自己手腕上重重的砍了一刀,也就只给自己留了一口气!而这时,那个信誓旦旦要给她一生一世的、幸福的前男友,却又一次玩起了失踪! 无知、痴情的代价!
在这里,我只想说一句:人,可以无良知,无良心,但不可以无耻!那些有情有意的大爷们!求求你们,高抬贵手!就放过那些已经被你们伤的体无完肤,好不容易才缓过一口气 ,留下一条命的弱女子,给她们一条生路吧!一切,都是你早就做过的选择,既然当初你已经为了你的江山而选择了无情地去背弃伤害对方,那无论你成功与否,都请不要再来剥夺人家那可怜的一点安宁!--你们的补偿,她们消受不起!那些名为情深意重,实则死缠烂打,不惜把曾经的一切过往翻出来,自己先替自己粉饰一番,然后找出种种主观、客观的理由为自己开脱,并以此强行剥开对方的伤口,一遍遍的去凌迟对方,满足自己变态的欲望--你的深情,没有人能承受得起!
但是为什么一定要把被你伤害的可怜人拉出来示众?难道你背弃别人,还背弃得委屈,背弃得有理了?做出这么一副怨妇嘴脸给谁看?其实她们女人真的不是生来就那么绝情!她们也曾经刻骨铭心的用她们的生命去爱一个人,可是我们却没有得到应有的珍惜,而被我们男人背叛或遗弃!她们在饱受伤害后没有别的奢求,只想忘掉曾经不堪回首的往事,保护她们好不容易得来的那一小块的生存空间,不被再度破坏。但是,反过来她们却成了那些薄幸人口中最绝情的人!我们却则责问她们:“为什么不继续等下去,即便是在遭受背叛后!为什么不像从前那些三贞九烈的节妇烈女一样永远无怨无悔,无私无畏,即使万劫不复,也要为那样一个遥遥无期的虚幻信念而苦苦守侯,哪怕守到最后仍然是一场空,甚至是更致命的伤害”!! 我们男人应假设想、换位想想???
可是,她们只是一些弱女子。古往今来固然有很多为了爱情而付出一切,直至生命的女子,这其中,就有一位怒沉百宝箱的、叫做“杜十娘”的女子。愿意伟大的人,自然可以去表现坚贞,让人敬仰,却而今之是不是有点缺尊。可是,她们这些原来就是弱势群体的小小生命,只想在饱经伤害后,在这女子生存压力比男子更严峻的现代社会里,过回一种平平静静、安安定定的生活,可以不?她们可不可以在曾经那么愚蠢可爱的坚贞后,留得一点平静不被侵扰的空间? “痴情”的男人们,在你口口声声还爱着对方,想弥补对方的同时,若你真的还有一丝真心、一点良知、半分忏悔,就请你放过那些曾被你无情辜负的受害者。既然当初你那么决择地做出了选择,现在就不要再来打扰对方得来不易的安定,尤其在对方并不想再见到你的情况下! 因为,正如寒窑苦守十八年,才等来自己已另娶了年轻貌美的新妻子的丈夫,却终在相聚短短十八天就死掉的王宝钏一样。并不是所有的女子,都能承受你给的所谓的幸福!
既已背弃,就请勿再扰!从此,应你、她只能是一般朋友、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