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省20个国家级贫困县中,安化县因盛产黑茶、走出过多位羽毛球世界冠军而闻名。前不久,一则关于安化县公安局违规采购、消费600瓶白酒的通报,让这个湘中小城再度进入公众视野。
通报称,2016年6月,安化县公安局违规从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采购了600瓶白酒。截至2017年1月,该批白酒被县公安局机关食堂用于112次晚餐接待消费,其中用于内部违规公款吃喝22次,用于无公函接待消费90次。
中央三令五申之下,为何还有如此严重的违规违纪问题发生?600瓶白酒的乱象背后,又是怎样一幅基层政治生态图景?
网络举报翻出违纪旧账
2017年12月18日,湖南省纪委收到反映安化县公安局违规采购、消费白酒问题的网络举报。这一肇始于2016年6月的违纪问题,由此浮出水面。
调查发现,2016年6月24日,经安化县公安局副局长谌嘉球、警务保障室主任吴辉同意,警务保障室副主任成钰、民警刘晓松及司机驾驶一辆16座警车,赴贵州省茅台镇采购白酒。6月26日,成钰一行将所购100箱无标识瓶装白酒运回安化。
该批白酒共计600瓶,每瓶500毫升,单价80元,共付款4.8万元。自买回次日起,被用于局机关食堂晚餐接待消费,2017年1月用完,共计112次。
安化县纪委监委认为,虽然益阳市在2017年1月20日前只规定了工作日中午不准饮酒,尚未在公务活动中全面禁酒,但县公安局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于不顾,动用警车远赴贵州采购白酒,违反《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及公安部《警车管理规定》;在短时间内无接待公函招待消费大量白酒,且存在本单位人员公款吃喝问题,违反《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谌嘉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时任副县长,县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贾博文,由于此前因其他违纪问题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受到批评教育处理;负有直接责任的吴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成钰、刘晓松被诫勉谈话。用于违规公款吃喝的费用亦被追缴。
对于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相关当事人均无异议,表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不够、理解不深,纪律意识淡漠,还停留在按老思路、老习惯办事上,以致违纪问题发生。
“问题的发生,一是惯性思维、习以为常,二是缺乏敬畏、不以为然,三是大吃大喝的不良习俗还没有铲除。”益阳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说。
在湖南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林彰良看来,此案再次说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也充分表明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依然淡漠,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任重道远。
令记者感到意外的是,相关当事人在接受采访时均提到,赴贵州买酒是为了节省公务接待经费。在益阳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出具的调查报告中,也使用了“为降低公务接待费用支出”的表述。这一颇具戏剧性的“情节冲突”,仿佛预示着此案非比寻常。
疯狂的公款豪饮与下降的经费支出
吴辉没有想到,他和同事履新后烧的“第一把火”,会在时隔两年之后“烧”到自己身上。
2016年4月,安化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进行大幅度人员调整,吴辉从派出所所长岗位调任该室主任,稍早从派出所进入局机关的成钰担任该室副主任,同样来自派出所的刘晓松负责食堂管理。与此同时,分管领导也换成了副局长谌嘉球。
“我们接手后首先想到的就是把公务接待费用降下来。”吴辉说,当时公务接待任务重,平均每个工作日都会来一批客人,主要是市局各支队来对接工作,多则上十人,少则三五人。
刘晓松也表示,当时几乎每个工作日都有接待任务,晚餐基本上都喝酒,以酒鬼酒为主,从店里买200多元一瓶。一桌6到10人,用酒少则两瓶,多则五六瓶。
“大家都觉得这么喝划不来,而且口感也一般。”刘晓松说,他根据谌嘉球的意见在安化进行“市场考察”,找到一种口感不错的无标识瓶装白酒,从产地茅台镇买仅80元一瓶,买酒很快被提上议事日程。
据调查,半年多时间里,600瓶白酒中有115瓶用于“八一”建军节、离退休老干部聚餐等消费;141瓶用于领导出差联系工作以及干警拔河、篮球集训等活动消费;另有344瓶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审计、检查、开现场会等公务消费,共计90次,均无接待公函。
记者调取该局业务接待用酒领取表发现,除开展活动外,该批白酒单次消费最多的是2016年11月17日,用途是“城南(派出)所”,数量18瓶;其次是2016年10月16日“城南所”,以及同年10月20日“市中心医院扶贫组”,均为12瓶。消费最为密集的是接待市审计局,从2016年6月28日到7月18日,15个工作日里共计接待12次,用酒30瓶。
记者采访了解到,2016年买酒期间,正值市审计局对贾博文进行换届审计。而对于城南派出所和市中心医院扶贫组的“豪饮”问题,安化县公安局答复称,城南派出所用酒系两次领取白酒用于派出所食堂招待;市中心医院扶贫组一行则是就扶贫点治安环境问题来该局联系工作,在食堂用晚餐,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均有领导作陪,共计3桌,用酒12瓶。
“公务接待中,比例最大的是市局来人,再就是外地警务协作。安化劳务输出多,很多外地公安来安化追逃,第一顿饭我们必须请。此外,乡镇街道的一把手和分管领导来,我们也接待。”谌嘉球告诉记者。
从“领取表”上看,也有大量的白酒用在了拔河、射击、篮球等活动以及领导出差联系工作上。对此,谌嘉球解释说,当地酒风盛,崇尚喝酒,把喝酒当做提高士气、胆气、豪气的一种方式,比如,破了案喝庆功酒,一段时间没破也会摆酒慰问。
即便如此,根据该局财务人员提供的数据,2016年公务接待费(含工会经费支出)为658579.40元,较2015年的774358.50元还是减少了15%。
“疯狂豪饮”的同时,公务接待经费支出竟然还会下降,不禁让人深思……
屡查屡犯折射政治生态之殇
安化县公安局食堂位于局机关三楼,大厅为自助餐区域,另有5个独立包间。最大的包间能容纳20人就餐,部分包间还设有皮沙发、消毒柜等。
与包间略显豪华的装修风格相异,食堂入口处,赫然挂着一块“公务接待警示牌”,明确列出无公函一律不接待、公务接待一律不饮酒等禁令。
遗憾的是,警示牌里每一项禁止内容,都曾在这里“习以为常”。更为遗憾的是,此前其他方面的一次次“警示”,均未能阻止问题在这里不断上演。
2016年4月,安化县公安局7名民警因违规入股经商、长期旷工不上班等问题被市公安局纪检组和县纪委联合查处,2名民警分别因挪用公款和赌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2016年7月1日,时任副县长,局党组书记、局长贾博文因2013年1月至2015年10月期间,违反组织纪律、滥发津补贴、未按规定招投标、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等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同年10月28日,贾博文因与时任局党组副书记、政委张跃军2015年利用交流考察之机带队违规公款旅游,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此外,时任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副局长梁森林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和其他问题,也于当年12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作为贾博文的继任者,曾华于2016年8月来到安化县公安局任职。对于发生在其任期内的违规公务接待、公款吃喝问题,同时还分管全县信访工作的曾华表示,当时对局里一些情况并不清楚,但作为一把手肯定有管理不到位、执行不到位的地方。
“2017年1月,市委‘禁酒令’出台后,我在局党组会上提出了严厉要求,明确规定连私人带酒到食堂去都不行。”曾华告诉记者。
在谌嘉球看来,曾华并不知道这批酒的来历,他到任后,在接待方面也是按老规矩办,没有意识到这些问题。
对于时任纪检组组长的履职情况,谌嘉球说,梁森林平时虽然也组织开展纪律教育、在民主生活会上提意见,但只知道食堂有酒且便宜,从未过问来龙去脉。刘晓松亦表示,不清楚梁森林是否就相关问题进行过提醒,至少他这个层面没有受到过提醒。
“如果说吃吃喝喝、迎来送往反映了不良党内政治文化积习甚深,那违纪问题的不断发生则充分暴露出一些地方或单位党内政治生活还不严肃,政治生态净化、修复和重建还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林彰良说,该案首先是一把手贾博文带头违纪违规,以致上行下效,这是县公安局政治生态的污染源;其次是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缺失,导致该县公安队伍纪律松弛、风气不正。
采访期间,安化县公安局一名干警坦陈,那个时候食堂接待确实多,但感觉整体环境氛围没这么严格。前段时间在河边散步,还有其他单位的人不解地问他:“那时候不是还没有这么严格的规定吗?”
安化县纪委监委一名干部告诉记者,自己曾在公安系统工作,有“内部消息”,当时就听到过关于县公安局食堂用“茅台酒”接待的传言。
习以为常的公款吃喝,乐此不疲的迎来送往,未受重视的“内部消息”,再加上局领导出差联系工作用酒、派出所食堂搞接待也要用酒等“现实需求”,恐怕很难令人相信,这样的问题,只发生在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