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4月27日,金新化工党委书记陈大文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了一次专题廉政党课辅导。金新化工班子成员、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及东明矿业相关人员参加此次学习。
今年党中央集中组织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部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此次廉政党课,陈大文重点对《条例》相关纪律条款进行了解读。他运用生动的、贴近工作实际的案例,对干部和员工容易在廉洁纪律方面出现的认识误区,例如“收钱未办事,或者为他人谋取合法利益,不算受贿”,“事后收受财物,或者在案发前将受贿所得退还行贿人,不算受贿”,“因严重不负责任而导致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的,仅承担党纪政纪责任,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等问题进行了解读,引导教育金新化工干部和员工树立正确的党纪、法纪观念,并弄清楚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如何守住基准和底线,遵守官商交往的规则,做到廉洁自律和廉洁用权。
陈大文在廉政党课中还强调了干部的勤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等问题。他指出,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党委书记及各级党政领导要在其位、谋其政,做到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同时,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廉政,还要勤政。5月份,金新化工党委将根据集团党委要求,开展为期1年“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集中整治。对于金新化工装置生产、企业管理方面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工作,金新化工党委、纪委、人力资源将开展联合巡查,强化监管,对于巡查中发现的不作为、工作滞后、执行不力、“庸政懒政怠政”、影响和谐稳定等问题落实整改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将开展纪律审查,典型问题点名通报曝光。
此次廉政党课辅导,使参加培训的干部、员工对《条例》的重点条款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与理解,对于规范党员和领导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严守纪律和规矩,远离思想纪法误区,起到了良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