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吸取“6.13”槽罐车爆炸事故 经营部立即开展危化品充装规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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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6-17 浏览:365 投稿:物资部 文作者:经营部 文/图 吕斌 崔文标 文作者二: 文作者三: 图作者:经营部 文/图 吕斌 崔文标 图作者二: 图作者三:
    6月13日16:40,G15沈海高速温岭大溪段发生槽罐车爆炸事故,事故导致多人伤亡,周边建筑物不同程度损坏,国务院安委会决定对浙江温岭槽罐车爆炸事故案例实行挂牌督办,应急管理部派出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处置工作。
 
    “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经营部高度重视此次爆炸事故,深刻吸取此次教训。爆炸事故发生后,经营部及时向相关业务单位天驰物流有限公司、冠翼物流有限公司及各班组进行事故通报,并要求对照国家道路运输相关要求立即梳理业务范围内工作流程、现场作业规范及外来车辆人员行为规范。
 
    6月15日8:30 ,经理易晓刚、副经理李贤新带领部门工艺技术员、安全管理员、天驰物流管理人员对充装作业各流程节点进行详细排查,特别对危险化学品承运单位、车辆、人员、安全教育、日常检查台账进行专项检查。随后还对各充装岗位规范作业、现场应急设施管理维护、外来人员行为规范进行全面检查。
 
    部门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列出详细的检查清单,相关责任人已安排整改,确保安全充装和运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