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经贸委批准公司为硝酸铵定点生产和销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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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2-05-14 浏览:464 投稿:null 文作者:行政 刘保新 赵明 文作者二: 文作者三: 图作者:行政 刘保新 赵明 图作者二: 图作者三:


    省经贸委4月25日发出“关于同意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硝酸铵产品备案的通知”,审核认定我公司具备生产经营硝酸铵产品的条件,产品符合国家标准2945-1989,经检验质量合格。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省经贸委下发的《关于贯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通知》,省经贸委同意我公司作为定点生产硝酸铵的企业,许可经营硝酸铵,并同意备案。省工业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云许证字[2002]第14号颁发了允许我公司生产和销售硝酸铵产品的证书。
    这样,在国家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情况下,我公司仍然具备生产和销售硝酸铵产品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