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煤代气供热技改一期工程环保设施正式通过了由省、地、县有关部门组成的验收组的竣工验收。
7月12日,由云南省环保局牵头,组织昭通地区环保局、地区环境监测站、水富县政府、县计划建设环境保护局等单位组成省、地、县联合验收组,对公司煤代气供热技改一期工程环保设施进行竣工验收。
12日上午,在云天宾馆召开的验收会上,验收组首先听取了公司对煤代气供热一期工程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汇报,同时听取了昭通地区环保监测站对该工程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和地区环保局 对该工程环保情况的调查报告。随后,验收组还分别前往供热生产现场、灰渣制砖生产线以及水富县麻子沟灰场等地进行了实地检查和验收。
煤代气供热装置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二氧化硫、烟尘、煤灰渣以及噪声,实地检查中,验收组围绕以上污染物进行了重点检查验收。通过检查,验收组认为:公司煤代气一期工程较好的履行了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基本做到了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装置所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和灰渣的排放量均在省环保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范围之内,生产噪音基本达到国家标准,同意环保设施通过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