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纪委开展汲取“7·28”事故教训检查 落实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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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0-27 浏览:857 投稿: 文作者:文/图 党群工作部 詹振华 文作者二: 文作者三: 图作者:文/图 党群工作部 詹振华 图作者二: 图作者三:
    融入中心抓监督,是水富云天化纪委始终坚持的工作原则。为深刻汲取云南大为制氨有限公司“7·28”事故教训,10月19日至22日,公司纪委在前期开展第一轮抽查的基础上,牵头组织安全环保部、生产管理部、综合管理部组成联合监督检查组,围绕纪委下发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中所列八个方面“监督检查工作清单”内容,对公司生产区域内10个单位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为确保本次监督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公司纪委结合实际,编制《关于开展深刻汲取大为制氨“7·28”事故教训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成立联合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同时建立“监督检查工作清单”,确保监督检查有的放矢。
 
    监督检查组采取中医“望闻问切”诊断法,采取现场查阅资料、个别询问和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每到一处,监督检查组对照“监督检查工作清单”,聚焦集团安委会下发《关于深刻汲取大为制氨事故教训强化相关防范措施的通知》十条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公司安委会下发《关于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宣贯学习情况、防毒面具、防护器材正确使用和培训,以及应急演练情况、党支部结合“7·28”事故对本单位进行日常监督,落实主体责任、是否配齐、配足应急物资等八个方面的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对所检查出的问题第一时间向被检查单位反馈并做好情况记录,最终形成专项监督检查报告下发,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整改落实。
 

 

 
    从本次集中检查情况看,总体较好,所查单位均能按照上级和公司相关会议及通知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预防和应对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但面上来讲,仍然存在:部分单位对深刻汲取“7·28”事故教训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警示教育和预防措施不具体、泛化等问题;园区部分单位鉴于自身原因,对事故教训宣贯不到位、整改措施制订不具体等问题;园区应急疏散路线选择和指示不清晰问题;现场危化品运输车辆进入园区后行驶指定路线标识缺失或不清晰问题;检测仪集中送检周期长及“空呼”配置不足等问题。
 
    监督检查组在开展检查工作时,还积极宣贯《安全生产法》相关精神和要求,并从政治监督的高度,积极宣贯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
 
    本次检查除对水富云天化所属相关单位监督检查外,还对园区聚甲醛事业部水富分部、瀚恩新材所属水富分公司、云天墨睿水富分公司汲取大为制氨“7·28”事故教训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检查组要求,园区各单位,要本着对企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树立“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安全观,坚决做好安全意识教育和本质安全,切实做到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到举一反三,不断提高安全预防、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