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舅在被确诊为肝癌晚期以后,挣扎了两个月,离开了人世。
如同许多其他绝症一样,癌症会在发作的后期给病患带来巨大的痛苦,药石不治,只能依靠如吗啡、杜冷丁等麻醉类药物来稍微缓解一下痛苦。尽管随着医学的发展,一批新研究出来的药物在镇痛方面的效果远胜以前,但是,痛苦,不止是在身体层面。
大舅罹患癌症的消息让全家人一下就懵了。他除了有肝硬化以外,不是一向都挺硬朗吗?癌症的消息属实吗?要不要再去大医院确诊一下?如果确实是癌症的话该怎么办?一连串的疑问不断的拷问着家人的承受能力的底线。舅母一家人为了能治好大舅的病跑断了腿,操碎了心,要好的亲朋好友也跟着心力交瘁。
舅母一家人都在祈求着奇迹的发生,可是,连大舅自己都放弃了,还有什么能阻止癌细胞肆无忌惮的扩散呢?病魔张牙舞爪的一点一点的吞噬着大舅仅剩不多的生命,也残酷的夺走了舅母等人最后的一丝希望。舅母一家人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大舅一次次的疼得死去活来。
大舅走的时候已不成人形,如同一节干瘪的枯木,他的头发已经完全脱落了,面部肌肉扭曲的挤作一团,两只眼睛几乎都快鼓出来了,直勾勾的瞪着天花板。他双拳紧握,指甲深深的插进了肉里,暗红的血液沿着掌心流到了惨白的床单上,两只脚别扭的纠缠在一起,怎么也掰不开。大舅走后,舅母面容憔悴,头发散乱的瘫坐在地上,没有眼泪,或许她已经累的没有力气哭泣了,或许她的眼泪早已流尽。
怎样才能减轻大舅一家人的痛苦?笔者想到了“安乐死”。
“安乐死”指的是对无法救治的病人停止治疗或使用药物,让病人无痛苦地死去。 "安乐死”一词源于希腊文,意思是"幸福"的死亡。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安乐的无痛苦死亡;二是无痛致死术;我国的定义指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状态下,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在病人和其亲友的要求下,经医生认可,用人道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状态中结束生命过程。(源自百度)
在全世界范围内,有数以万计的病患因为各种各样的病而饱受煎熬,生死两难。他们都急切的想早点拜托病痛的折磨,安详的死去;他们更不忍心看着身边的亲友为了自己劳财伤神,身心俱疲。然而在大多数的国家,包括中国在内,“安乐死”都是违法的。笔者以为其中主要涉及到法理和伦理两大方面的问题。
首先,是法理问题。任何人不具有剥夺别人生命的权力,包括病人自己。一方面,在病患提出想用安乐死的方式结束生命,医护人员及家属协助满足其请求,在《刑法》中是“帮助自杀”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另一方面,“安乐死”如果以法律形式确认下来,可能会被一些人利用,用以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因为“安乐死”的整个过程的相对封闭的,如果在没用亲友作证的情况下,你很难去界定病患是不是自愿的,而且该病患是否符合安乐死的条件基本上就是医生说了算,存在着极大的人为可操作性。
安乐死的立法有相当大的难度,而没有法律的监督和规范,“安乐死”也只能是空中楼阁,无稽之谈。
然后,是伦理问题。伦理的阻力来自三个方面:
一、社会的普世价值观(生命神圣论)。生命神圣论成型较早,在《黄帝内经》、孙思邈的《备急千金要方》里皆有论述。生命神圣论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在人们的心中逐渐根深蒂固,进而成为了一种普世的价值观,暨:人的生命应摆在了头等重要的位置上,人类的一切活动将以此为前提和基础,它强调的是对生命的保全和延续。“安乐死”对这种传统观念发起了挑战,它是以人为本在新时代对追求生命质量的一种诉求。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社会上还是更多认同“好死不如赖活着”,对用“安乐死”的方式来结束人的生命有发自内心的排斥。
二、家庭方面。家庭成员一方面无法接受亲人在自己的授意下结束生命,这其中有“谋杀”的自我暗示,有感情的自我惩罚,而且,结束自己至爱的亲人的生命需要极大的勇气和决心,这对每一名家庭成员来说都是难以逾越的“天堑”;另一方面,家庭成员总会抱着一线希望,希望尽量延续病患的生命,以期能等到医学发达,攻克难关,他们不希望用“安乐死”的方式来掐灭最后一丝希望的火焰。
三、相关利益方方面。医生和病患是相互需要的关系,医生需要病患在医院消费来养家糊口,病患需要医生来治病救人。这样的关系非常的微妙,以身患不治之症的病人为例,他们每天都需要大量昂贵的药物来维持生命,另外还附带大量的其他消费,如陪护家属的床位费、伙食费等,这对医院来说是一笔客观的收入。试问,在他们巴不得病人永远的在医院里耗下去增加医院GDP的情况下,谁还愿意做“安乐死”这样的“一锤子买卖”?其他的相关利益方(药品和医用器材的上下游)与此类似。
“安乐死”就这么困难吗?难道那些身患绝症的病人们就只有在煎熬中等死这一条路可以选吗?荷兰、比利时、澳大利亚等国安乐死的合法化让我们看到了希望,星火燎原的希望。尽管这些国家实行了合法的“安乐死”,但抗议反对声不绝于耳,而且在世界大部分的国家,“安乐死”的大讨论仍然举步维艰。在这些地方,关于“安乐死”的争论已经持续多年,并还将在很长的时间里一直持续下去,期间会有进步也会出现多次反复。“安乐死”对于绝症患者来说仍然是一件比较遥远的事情。尽管如此,笔者仍然相信,伴随着几代人倾尽智慧的讨论,摸索,实践的进一步深入以及人们对生命价值的理解的从量变到质变的转化,总有那么一天,“安乐死”会成为全世界绝症患者的福音。届时,生,不再那么的沉重和痛苦不堪,死,对于整个社会和家庭来说也会如同咖啡店关门一般,离去便是--自然,随意,安详。
因为在笔者看来,让可以治愈的病人获得新生和让身患绝症的病人安乐的死去同样是对生命的一种充满慈悲的救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