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1日,江苏惠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11”爆炸事故,企业在无资质的情况下,在现有中试车间非法试验生产2-碘酰基苯甲酸,同时擅自改变工艺,使用丙酮代替二氯甲烷作为溶剂,在产品晾干收集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4人轻伤。
2025年3月20日,项城市红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20”爆炸事故,企业非法出租生产医药中间体,在生产过程中因反应釜蒸馏超温导致酰基叠氮化物分解爆炸,造成6人死亡、3人受伤。
2025年4月22日,山东菏泽帝捷化工公司“4·22”闪爆事故,企业涉嫌违法变更工艺,未全面辨识干法工艺安全风险,在离心机维修过程中发生闪爆,造成3人失联、3人受伤。
2025年4月30日,漯河美迪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30”蒸馏釜爆燃事故,企业私自改变工艺,采用甲苯作为溶剂进行蒸馏,蒸馏釜超温超压发生甲苯蒸汽外泄,遇静电发生爆燃,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
海因里希法则指出:企业生产过程中,每发生330起意外事件,其中有300起未发生人员伤害,29起轻伤和1起重伤、死亡和重大事故,这就说明每一个重大事故的背后就必然有29起轻伤和300个潜在的安全隐患,而排除安全隐患就成为我们日常工作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也是保证安全的前提。
化工行业是一个事故多发的行业,大大小小的安全生产事故数不胜数,每一次事故都让人懊悔,每一条逝去的生命都让人痛心,可是事后大家总是假设:如果再小心一点是不是就不会发生了呢?然而假设是无用的,要杜绝重大事故,必须高度重视并积极管理那些看似微不足道的未遂事故和安全隐患。
在我们工作的时时刻刻,安全隐患无处不在,它犹如猛兽般紧盯着我们的神经,稍有疏忽就可能酿成事故,我们要时刻谨记:“安全第一,生命至上。”这八个字不仅仅是口号,它深刻地阐释了安全与我们每个人的关系!“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山”,在工作中我们要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的同时,克服侥幸心理,这就要严格要求自己: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开始,从身边的点点滴滴做起,并且需要大家长期不懈的努力。每一次对微小隐患的排查和整改,都是为我们的安全大厦添砖加瓦,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把事故扼杀在未发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