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发布重要文件中多次提出要建立法治社会,我们要依法治国,而依法治国其中关键是法律的健全,法律要与时代发展同步,法律要与社会现状贴切、融合。2021年9月1日施行的新《安全生产法》自2014年12月1日修订实施后,时隔近7年又进行最新的修订。这说明我们现实的状况与法律有效实施已不匹配,于是对《安全生产法》进行了再次修订,这说明从国家领导、党中央、国家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长远意义。
通过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发现新《安全生产法》再一次加大了监管、处罚力度,即日常监管对发现问题开出限期改正的同时下达行政处罚,包括对事故企业、企业负责人、作业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的罚款金额也有一定提升,有的甚至是成倍提升,可以说是史上最严的《安全生产法》。相信很多人对于新《安全生产法》的法律责任处罚有很多反感之心,可能会有很多不理解;但是,纵观《安全生产法》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制定严格的新《安全生产法》是历史必然、大势所趋;自2002年11月1日首次颁布实施以来,经历了将近20年时间,而这20年是我国国民经济飞速发展的20年,快速发展的后果就是各项安全基础、安全保障受到了忽略,导致多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频发,老百姓在受到经济发展红利的同时也承受了事故带来的沉重痛苦。这不是我们所想要的结果,这也不是我们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家政府想要的结果。在新《安全生产法》第三条中将习总书记要求的“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纳入了法律条文中,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人民生命财产的重视,也是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和关怀。
作为新时代化工人更应该成为依法治国的践行者和推动者,更应该带头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好新《安全生产法》,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为自己的安全负责,为同事和家人的安全负责,为企业的生产安全负责,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付出自己的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