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烟头“大能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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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6-28 浏览:457 投稿: 文作者:维保事业部 张鹏 文作者二: 文作者三: 图作者:维保事业部 张鹏 图作者二: 图作者三:

    安全,天天讲,月月念。但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人的不安全行为依旧常见。因为人的不安全行为引发的惨痛事故案例也是时有发生。而吉林省2004年“2.15”特大火灾事故算得上痛中之痛了。


   事故回放:2004年2月15日9时左右,吉林市中百商厦伟业电器行员工于某将吸剩的烟头掉落在仓库地上,在未确认烟头是否被踩灭的情况下离开了仓库。烟头引燃仓库内的可燃物后,引发火灾,造成54人死亡、7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00余万元的惨痛后果。 事故原因:经调查认定,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中百商厦员工于某将未踩灭的烟头掉落在库房中,引燃地面纸屑、纸板等可燃物发生火灾,引发仪器重特大火灾事故。 这起火灾的发生也还有其他原因,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了责任追究及处罚。这起火灾事故,单从人员伤亡情况来看,就让人们胆战心惊了。几十条鲜活的生命和原本幸福完整的许多家庭仅仅因为这一个烟头,从此生活便失去了色彩。让人痛心又痛恨,痛心的是无辜的人受到惨痛的伤害,痛恨的是事故直接人的不安全行为,原本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一个小小的燃烧着的烟头表面温度有200-300℃,中心温度可高达700-800℃。这么高的温度,这一闪一闪的明火闪着狰狞的面孔,遇到可燃物引发燃烧就是必然的了。


    现实生活中,在街上、商店、办公室、仓库、公园,家中,凡是有瘾君子的地方,都有烟头的身影,它们三个一堆、五个一群,不时地闪着可怕的火光。在去年年底的一个周末的清晨9点左右,天刚刚放亮不久。我与一朋友同行前往江边,计划去走走。呼吸着含有雾霾的空气,气温也略有丝丝寒意,但人行道上早已有熙熙攘攘的行人穿梭,或急,或慢,或凝重,或轻盈。当我们步行至团结路的中国建设银行大厦下面的人行道上时,突然我身体的左前方大概40厘米的道路上,突然有一个还在冒着青烟并闪着火光的烟头在地上弹跳了几下。我看看周围行人并没有吸烟的,我又抬头看看耸立的28层建行高楼,窗户一排排,阳台一个个,是从哪一个窗户蹦出的烟头呢?当时我们就在讨论,若是燃烧着的烟头掉在下面的易燃物上或是刚好掉在穿着羽绒棉衣背着婴幼儿的妈妈的背上,会有啥后果呢?


   烟头引发的惨痛教训实在太多、太昂贵,它使我们意识到,“生命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的理念不应停留在口头和文字上,只有把它落实我们每一个人的自觉行动,每个人实实在在担起自己的安全责任,才会使得我们的记忆画面更多的是美好。


    又值一年一度的安全月。希望通过公司安全月的各种安全活动的开展,我们每一位员工的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安全责任、安全担当、安全技能都能变得更好一些。对化工企业,危险因数是何其多,每个人只有约束自己,管住自己,确保自己的安全,践行良好的安全行为,尽力不要发生因自己的疏忽给他人造成伤害。物的不安全状态,我们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我们更应该控制好。若不幸发生了大的事故,罚款追责都不是目的,罚款可以解决安全隐患吗?罚款可以弥补血的教训吗?不能。所以每个人都要严格遵守公司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好“五想五不”及“沉三秒”,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夯实基础,共建安全生命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