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之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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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5-13 浏览:614 投稿:制水 文作者:制水 邓会林 文作者二: 文作者三: 图作者:制水 邓会林 图作者二: 图作者三:
   
    什么是责任?
    曾在《人民日报》上看到过一篇《论责任》的文章,它是这样定义责任的:责任是分内应做的事情。也就是承担应当承担的任务,完成应当完成的使命,做好应当做好的工作。
    责任,是每个人都应该具有的最起码的品质,生命之于责任。
    我们把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关爱子女作为我们的责任,因为这是中华的传统美德,是做人最起码的责任。
    其实,责任无处不在。责任的起码,首先是要做到对自己负责,才能对他人、对国家、对社会负责,对生命负责。
    今天的我们,不再为弹火销烟而冲锋陷阵,也不再为“只有锅里煮米汤,没有锅里煮文章”而革命。对“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没有太多的感应。二十一世纪的我们被幸福、安逸的生活包围着,一味地享受着社会和他人给予我们现存的,还理直气壮地说“那是他们的责任。”然而,大多数这样的子女,在享受着权利时却忘了自身应当承担的义务和应尽的责任。
    如今,我们已经走上了工作岗位,有了自己的工作,作为公司的一员,我们每一位员工都应该有强烈的责任感和责任心,对自己负责,对自己的工作负责,一个做事主动的人,知道自己工作的意义和责任,并随时准备把握机会,展示超乎他人要求的工作表现,才能得到他人的青睐。作为化工单位的员工,无论是生产还是检修,到处隐藏危险,安全成了生命中最重要的词,责任之重不言而喻。完成任务的责任、工作质量的责任、安全的责任……对工作负责,对工作中的安全负责,就是对生命负责。
    记住,这是你的工作,不要忘记工作赋予你的荣誉,不要忘记你的责任,不要忘记生命赋予你的使命。坦然地接受工作的一切,除了益处和快乐,还有艰辛和忍耐。 
    因此,责任不仅是要是对自己负责,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对自己的良心负责,对自己的人性负责,更是对自己的生命负责。为人之人、为社会之人,我们要做有责任心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