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又是一年一度的“安全活动月”如火如荼的进行着。专项整治活动以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上级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坚决维护党纪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强化干部员工安全行为和法律意识,遏制酒驾、醉驾及酒后上班等不良违纪违法行为,树立良好职工队伍形象。
对于一个有十五年驾龄的人而言,我深知酒驾醉驾的危害性,敬畏生命,更不敢去触碰这根红线。“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一个个血与泪的教训。个人为社会做多大贡献是能力问题,但是我们不能给这个社会带来负担、添乱。不能因为我们不经意的行为危害社会、伤害别人、断送自己。
我们身边有这方面的活生生的例子,因为酒驾、醉驾被判刑的、被开除公职的、被警告的。酒后上班,一旦造成操作失误,引起生产事故,将对我们生产单位、对机电仪维护专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我们的大多员工,都是家庭的顶梁柱,不能因为个人的一时之快,喝醉酒后上班,以致误操作引起生产停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甚至威胁生命财产安全。
说起来,酒驾醉驾都是老生常谈的话题,月月谈年年谈,但是依旧有那么多人顶风作案、触犯法律。可能主观原因很多,如商务接待、招商引资、朋友聚会等等,但这些都不应该成为酒驾、醉驾的理由或借口,因为这些都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按照我们的传统意识,认为:“吃饭不喝酒,气氛都没有”;而烟酒茶作为我们传统待客的三大法宝,确实有它存在的必要。可是,现在的代驾那么便捷,或者是请朋友接送完全,都可以避免出现酒驾醉驾等违法、违规的情况,为什么就不愿意做呢?可能每个事件的背后,都有其无法说清的缘由,但是酒后驾车、醉酒驾车完全是个人对社会不负责、对家庭不负责、对个人不负责的一种态度,是个人意识里漠视生命的集中体现,百害而无一益。
那么,作为驾驶员的我们该做些什么?笔者认为,其实说起来很简单,那就是:违法乱纪的事情咱们不干、明令禁止的事咱们不做,损人损己的事不去尝试。总之一句话,我们要努力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最少也可以选择做一个对社会无害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