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产法》学习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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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1-08 浏览:388 投稿:制醇车间 文作者:甲醇车间 邹勇军 文作者二: 文作者三: 图作者:甲醇车间 邹勇军 图作者二: 图作者三:

    为了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甲醇车间特地组织员工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了系统性的学习,使大家进一步认识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通过学习我们知道了,新《安全生产法》修改的决定在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通过,并于同年9月1日实施。下面就我个人而言,谈一谈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的心得体会。

 

    新《安全生产法》较修改前内容更加细致明确,责任主体更加明确,并要求做到全员参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 新《安全生产法》明确指出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同时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新法充分体现了鲜明的“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理念,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确立新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既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各个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又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全员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职责。 对新法的学习,责任的明确、落实和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安全是生产的前提,不安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隐患两个方面;要实现上述要求就需要综合治理,包括政府综合有关力量和社会综合有关方面对企业加以管理与监督,和企业内部各职能及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企业主体责任体现为从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 安全生产是一种责任,不仅是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更是对员工负责、对企业负责、对社会负责。每一次事故的警笛,都揪人心弦,每一次惨痛的事故,都给亲人心头留下永久的痛,安全生产牵动人心。

 

    安全生产,不仅仅关系自己,更多的是关系到你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