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日起,新《安全生产法》正式施行,它全面提升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既进一步强调安全生产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极端重要性,又要突出安全生产法在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建设中的重要地位,从而去推动人民群众对生产安全、生活幸福的新期待,进一步开创安全生产事业的新局面。通过组织学习,我有以下心得体会。
一.新《安全生产法》提出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理念,在处理各种工作时,必须本着安全优先,生命为大的原则,要求作到生产必须安全才能生产。
二.新《安全生产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的效益,“预防为主”要求把安全生产重心放在预防上,强调把安全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综合治理,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各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个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安全是企业发展永恒的主题,安全生产不是一个人的事,而是公司全体员工的事,我们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及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提高员工个人安全意识,杜绝事故发生,为社会主义建设多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