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清气正过大年③ | 公车姓“公” 切莫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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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2-07 浏览:662 投稿:党委工作部 文作者:中国纪检监察报 文作者二: 文作者三: 图作者:中国纪检监察报 图作者二: 图作者三:

     近年来,随着正风肃纪力度的持续加大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逐步铺开,公车私用等违纪违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但逢年过节,“车轮上的腐败”还是时有发生,部分党员干部因此受到查处。2019年春节将至,广大党员干部在探亲访友之际一定要绷紧纪律弦,切莫图一时之方便违规使用公车。

  公务用车是为执行公务配备的车辆,绝不能私用。节假日期间是走亲访友的高峰期,有些党员干部便打起了公车的“歪主意”。2018年春节期间,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工业经济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宋山先后9次将南部新城指挥部公务车辆私自开出办理私事。宋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赔相关费用。湖北省兴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德文,在2018年春节前,驾驶悬挂警用牌照的执法执勤车辆在宜昌市开展公务活动后,将车开回其居住小区,直至节后上班才驾驶该车返回兴山。黄德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公务用车的存放、使用、维修等有一系列明确规定,但有些党员干部对此认识不足,特别是在节假日期间,常常为了贪图方便而违反相关规定。如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红旗镇镇长高云龙,在2018年春节期间,要求镇政府司机李润明将封存的公车从镇政府车库中提出,存放在李润明家附近的车库内。高云龙虽然没有使用公车,但违反了公车管理使用规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档案局局长王晓东,在2018年春节和清明节时,不仅公车私用,还将该公车交由其亲属姚某某保管使用。王晓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公车改革推进以来,车辆管理使用越来越严格,部分党员干部便将目光转移到了公务加油卡上,想方设法“揩公家油”。2015年8月至2017年3月,山东省广饶县大码头镇驾驶员许建彬在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的同时,还通过各种手段将油卡内资金套现,用来购买白酒、洗发水、牛奶等物品用于家庭使用。许建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负有相关责任的大码头镇党委副书记、镇党政办公室行政室主任等人受到处分。

  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除了自己不违规使用公车,还要履行管理职责,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好单位公车。如果疏于管理导致公车被他人私用,同样会受到处分。2018年春节期间,湖南中医药大学后勤服务总公司运输服务中心聘任制驾驶员私自驾驶公车从长沙市区到浏阳市扫墓,还到益阳市赫山区拜年,5天后才返回长沙。服务中心主任黄进履行监管职责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过这些典型案例可知,公车姓“公”不姓“私”,绝不能开着公家车办着私家事。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看似小事,实则事关党风政风,关系到党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春节期间,各地各部门都将加大对公车使用的监督检查。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节日期间一定不能有侥幸心理,要严守公车使用管理规定,切莫在“车轮上”栽跟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