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容下属顶风办客 心存侥幸悔不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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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7-17 浏览:518 投稿:党委工作部 文作者:云南省纪委网站 文作者二: 文作者三: 图作者:云南省纪委网站 图作者二: 图作者三:

“作为学校党支部书记,我没有履行好监督管理责任,致使吕合镇中心小学的3名教师犯了错误,受了处分,是我没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牢记在心,我虚心接受组织对我的处理,今后一定要从严管理,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楚雄市吕合镇中心学校党支部书记马春亮仔细翻看了桌前市纪委发的《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心里充满了内疚和后悔。

2017年1月,楚雄市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吕合镇中心小学总务主任兼出纳罗永成在2016年12月违规操办乔迁宴并收取礼金。“违规操办乔迁宴,这是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这条线索引起市纪委的高度关注,吕合镇纪委随即开展了调查。

经查,2016年12月5日和6日,吕合镇中心小学红武完小校长、党小组长朱国喜,吕合镇中心小学总务主任兼出纳罗永成,吕合镇中心小学教师苏应贵3人,先后向吕合镇中心学校党支部申报各自家庭2016年在农村新建的住房举办乔迁事宜,并按党支部书记马春亮要求填写《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但马春亮对3人违反市纪委《关于转发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规定,分别申报宴请非亲属30人、30人、50人参加乔迁宴的行为未予制止,还在3人填报的《报告表》党组织负责人审核意见栏内签署“符合市纪通〔2014〕1号文件,承诺不收受单位、个人礼金、礼品”的意见。12月12日,马春亮向吕合中心小学全体教师群发了楚雄市开展从严从紧从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查偏纠正专项行动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不准办“升学宴”“乔迁宴”“生日宴”的短信,但未对已审批办理乔迁宴的3人作出禁止宴请非亲属参加乔迁宴,致使朱国喜实际违规宴请非亲属10人,收受礼金1400元,罗永成实际违规宴请非亲属45人,收受礼金8330元,苏应贵实际违规宴请非亲属15人,收受礼金1900元,3人合计违规收受礼金11630元,造成不良影响。

2017年1月23日,吕合镇纪委给予马春亮、朱国喜、罗永成3人党内警告处分,苏应贵行政警告处分,并要求3人清退所有违规收取的礼金。

【执纪者说】

乔迁新居本是一件喜事,但一些国家公职人员对客事办理规定置若罔闻,心存侥幸心理,屡闯“禁区”,明知故犯,看准风声“较松”便蠢蠢欲动,不断试探违规违纪红线,殊不知已经触碰了红线,不但损害了党风、政风,带坏了社会风气,更是让自己丢了面子,又挨了板子,喜事变成了糟心事。每一名国家公职人员都要时刻把纪律和规矩牢记在心,不触底线、不越红线,用纪律的尺子丈量自身行为,自觉对习俗中的不良元素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