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下午,省委书记、省长陈豪到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专题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就起草省第十次党代会报告听取意见建议。
陈豪先后走访了省纪委省监察厅网站、信访室、案审室、案管室、纪检监察一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等部门,对纪检监察干部忠于职守、勇于担当、兢兢业业、积极向上、朝气蓬勃的工作状态和精神面貌予以充分肯定,代表省委对大家表示问候和感谢。
陈豪指出,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这是我省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实现跨越发展的重要纪律和作风保证。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踩着不变的步伐,持续发力,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陈豪就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提出要求:一要进一步压实“党委的主体责任与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落地。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自身职责,进一步加强改进监督方式,找准监督定位、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把监督的责任和任务扛起来、落下去,做到监督有责、监督负责、监督尽责,全力推动责任的落实。二要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标本兼治工作。坚持抓早抓小、抓在经常;坚持整体把握、科学运用;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当前,要加强对换届纪律、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灾后恢复重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重点部署落实情况的执纪监督。三要强化党内监督,让监督执纪无禁区、无盲区、无特区、全覆盖。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关键少数”的监督,加强巡视监督尤其是政治巡视,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把监督执纪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层级、各个单位。四要用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一利器,以问责激发担当精神和倒逼责任落实。从省委做起,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对准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的薄弱环节,把责任扛上肩,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一级一级往下传导,一直压到基层,严格督促检查;针对云南实际,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大力选拔“有信念、有思路、有激情、有办法”的干部,提振干部队伍的精气神。五要注重制度建设,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加强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好制度防腐作用。
陈豪要求,各级党委要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为纪检监察工作营造良好环境。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做党的忠诚卫士,做个人干净的模范,做敢于担当的先锋,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学习,提高本领,铁面执纪,在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作出更大成绩。
省委副书记钟勉一同调研。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硕辅汇报工作。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李邑飞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