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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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2-17 浏览:560 投稿:党委工作部 文作者:昭通市纪委 文作者二: 文作者三: 图作者:昭通市纪委 图作者二: 图作者三:

  日前,昭通市纪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绥江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郭平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春节期间,时任绥江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的郭平个人决定,将退耕还林作业设计费 46000元以辛苦费等名义发放给该局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郭本人得9000元;其还涉及其他严重违纪问题。郭平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2.威信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白庆阁违规用公款组织旅游和吃喝娱乐等问题。2013年3月,主持威信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工作的白庆阁组织该局工作人员及部分员工家属等10余人前往本县一村落观赏油菜花,并用公款3000元先后到农家乐就餐、县城营业性歌厅娱乐。白庆阁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3.昭阳区布嘎乡计生办主任臧庆华公车私用问题。臧庆华长期下班后将公务用车驾驶回家,停放在昭阳城所住小区;2015年5月6日,臧驾驶公务用车载着妻子和儿子到城区吃饭。臧庆华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做到小错提醒、动辄则咎,坚决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党中央一抓到底的坚定决心,坚决克服侥幸心理,自觉敬畏纪律、遵守纪律。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节日期间易发的违规公款购送年货节礼、公款宴请吃喝、公款旅游度假、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发放津补贴、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明察暗访,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做到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一起。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持“一案三查”,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