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分公司组织学习省纪委有关严禁收送“红包”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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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4-02 浏览:978 投稿: 文作者:重庆分公司 刘灿 文作者二: 文作者三: 图作者:重庆分公司 刘灿 图作者二: 图作者三:
    3月30日,水富云天化重庆分公司组织中高级管理人员学习中共云南省纪委有关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的文件,要求领会好文件精神,执行好文件要求,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学习会上,重庆分公司纪委副书记吴平原和与会人员全文学习了《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云纪发﹝2015﹞5号)。《通知》指出,本“红包”是指单位和个人违反财经法规和纪律规定,给予或者获得现金、银行卡、购物卡、消费卡等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行为。《通知》强调,要重点整治各单位领导干部违规用公款向单位和个人发送“红包”,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红包”,以及借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行为。《通知》要求各单位要作出不用公款发送和接受“红包”的承诺,领导干部作出不发送和接受“红包”的个人承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进一步增强自律意识,带头承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督促、抽查等方式,确保省委的要求落到实处。 
 
  学习会后,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罗灵强调,公司各部门、各级领导干部要领会好文件精神,执行好文件要求,自觉作出承诺,坚守底线、不越红线,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