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2018年党中央通过119家国企企业实地调研,访谈356名地方负责人,汇集124个单位意见,《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简称《条例》)应运而生。《条例》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 ,《条例》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了全面的规范,是新时代国有企业建设的基本准则。
1月20日,维保事业部响应党委号召,组织党员40余名汇聚维保党支部活动室开展了《条例》学习宣贯。本次会议由维保事业部党支部书记陈彦主持授课。学习方式采用PPT授讲,学习内容共计9章41条,陈书记先概述《条例》框架再逐条解读《条例》内容,形象简明的为大家阐明《条例》要领,让各位党员干部悉知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书记着重强调了《条例》内容提到的,党员干部职工要担负起党的政治建设责任,把创新理论带进车间、班组、带进职工群众,做好先锋模范作用,传递正能量,实事求是扎实做好、完成维保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