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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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作者:党建研究
文作者二:
文作者三:
图作者:党建研究
图作者二:
图作者三:
“面子”即情面,它在日常生活和人际交往中有着十分微妙的作用。美国汉学家费正清认为:“面子是一种社会性的东西,个人的尊严将从适合的行为及社会赞许中获得。”“丢面子”则是由于没能遵守社会行为准则,以致于没有得到别人的称许或认可。因此,正确对待“面子”,能使人讲自尊、讲人格,能激励人们昂扬进取、奋发争先;错误地对待“面子”,则会使人好大喜功、弄虚作假、掩盖问题、害怕真理。
中华民族一向具有与人为善、热情好客、成人之美的好传统,为人处世从来都重礼义,讲情面,守信用,给对方留面子。这本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但问题是,现实生活中,不少人追求的所谓“面子”,是不讲原则的“面子”,是图慕虚荣的“面子”,是爱惜小“面子”而伤了大“面子”。譬如,为了显示个人的“体面”,慷公家之慨大吃大喝;民主生活会上,对有错误的同志不批评,不教育,一味“和稀泥”,粉饰缺点。更有甚者,有的人违犯了党纪国法,本应受到严肃惩处,却搬出老熟人、老领导、老同事、老同学,串通上下左右去求情,说什么“不看僧面看佛面”,要求“变通办理”或“从轻发落”。一些执法者碍于“面子”,往往拿原则送人情、作交易,该处理的轻处理或不处理,使执法执纪失之于宽。这样表面上给了别人“面子”,实质上丢掉了党性原则,损害了执法者公正、公平的形象,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因此,一味地讲人情、论面子,置党性原则于不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大敌。大家你讲面子,我也讲面子,你为我的不廉让路,我为你的私欲开道,互相通融,互相利用,最终害人害己,害国害民,败坏党的作风,损害党的形象。如果任其发展,势必会葬送我们党的执政地位,葬送我们的人民政权,葬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人咸知饰其面”,但更须修其心。中国历史上曾出了位铁面包公,老百姓都称他为“包青天”。为何?因为他不为“面子”所惑,不为“人情”所动,执法如山,铁面无私。全国纪检战线的先进典型姜瑞峰,被人们称为当代的“黑脸”,他在查办案件中,敢于顶住方方面面的压力,无私无畏,始终坚持党性原则,勇于与腐败分子作斗争,保持了一名共产党员的高风亮节。这说明,没有私心,才无所畏惧,才能不被形形色色的面子所左右。
当然,不讲个人面子,并非不要个人感情,而是在大是大非面前,在党性原则面前,以党的事业为重,以大局为重,舍小家、顾大家,要党的面子,不要个人的面子。清代梁文科在《日省录》中说道:“世人只为‘体面’二字,百事勉强。身心为之疲劳,名行为之隳裂。护惜小体面,伤大体面而不顾,岂不大错?”诚哉斯言,当为今日共产党人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