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水富云天化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柴油发动机尾气氮氧化物还原剂AUS32尿素水溶液生产销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柴油发动机尾气氮氧化物还原剂AUS32尿素水溶液生产销售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水富云天化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单位:云南水富云天化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永久占地面积5481m2,对现有厂房改造后建成配制、灌装、打包工序及产品仓库等设施,建筑物总面积1737m2,绿化面积1086m2。本项目在云天化闲置厂房内建设,没有新增占地。设置2个搅拌釜和3个成品罐,灌装和打包生产线1条,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尿素水溶液10万吨,实际生产规模为10万吨/年。
公示时间:2020年7月6日~2020年7月3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龙工
联系电话:0870-8662516
附件:1. 年产10万吨柴油发动机尾气氮氧化物还原剂AUS32尿素水溶液生产销售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表(0706公示版).pdf
2. 年产10万吨柴油发动机尾气氮氧化物还原剂AUS32尿素水溶液生产销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