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通过“国家4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现场复审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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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5-11-01 浏览:273 投稿:null 文作者:YTTV 赵晓梅 杨孟达 文作者二: 文作者三: 图作者:YTTV 赵晓梅 杨孟达 图作者二: 图作者三:

    受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委托,10月30至31日,由云南省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处长张大东带队的审核组一行4人,对公司申报“国家4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整改工作进行了复审验收。经过认真检查,验收组一致认为:公司整改内容合格,达到4A级标准,同意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推行“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就是通过开展以建立和实施企业标准体系为主要内容的系列标准化活动,使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各项管理活动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从而全面提升企业的整体素质。公司于2001年建立了科学管理、结构配套、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的企业标准体系,在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实行了标准化管理,并不断建立健全标准体系,持续改进,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推荐,公司直接申报国家“4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

    今年8月2日,国家标准委、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专家确认组,依据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确认工作